北极不热

aph红色组 、露中心都吃都产

山之影1.1

          无授权翻译  ,侵删     
                            献给上帝
       警告:有毒/品等不良内容,请慎入
       
  
   本作为《项塔兰》续作,故事舞台在印度孟买,部分人物涉及上部,简要介绍:
   林   原型为作者本人,澳大利亚大学教授,因涉毒抢劫入狱,越狱至孟买,成为贫民窟医生。
   卡拉   瑞士女孩,遭遇不幸来到孟买,美丽又强大,是林的追求对象。
   维克兰   以美国牛仔形象塑造自己,林的好友。
   利奥波德   林及其好友常聚的酒馆,以侍者态度差远近闻名。

   文中偶尔使用印地语,用原文(翻译)方式标出。文中注释用()标出。

    作者:大卫·格里高利
  
第一部分
第一章
    一切事物的源头,即使是一粒萤火,也比天堂的星星要种类繁多。只需一丝善念就能让它闪耀,但也只需一个小错误就能焚毁你心中的整片森林,遮蔽所有星空。当这个过失酿成灾难,使你丧失爱意与信念,觉得自己完蛋了,再也撑不下去了。但这不是真的,从来都不是真的,不管你干了什么,失去了什么,那粒火光从未离你而去。而心中的死灰亦可复燃,只要你足够渴望。一颗真心是永不放弃的,因为它不会说谎。当你把目光从这页书上抬起,正遇上陌生人的一个微笑,新的人生便再次开启。世界瞬息万变,乱象迭生,但从伤口上重生的森林一定会比从前茂密。迟早你会发现自己回到了那个爱与美构成的世界,在最开始,最开始的地方。

    “嘿,林!看我今天刚开始就遇到了谁!”维克兰从房间某个阴暗潮湿的角落喊道。“你怎么找到我的?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我站在开向阳台的法式大门边回答道。“一个男孩告诉我你在这。跟我出来会儿。”

    “不不,跟我进来,哥们!”维克兰笑道。“见见这些人!”

    我犹豫了。我只能看清昏暗房间里的一块影子,眼里只有两束阳光从关闭的百页窗透射进来,刺入大/麻与棕色海/洛/因散发的缭绕香雾中。

    事后想起那个场面,毒/品的芳香,刺目的阳光纵贯房间,我问自己是否是一种直觉让我在入口处停下,阻止我进去。我问自己,如果那天转身离开我的人生会有多大不同。我们作的选择是无数可能其中的一个分杈。在这片爱,死亡与复兴构成的城市之林中,维克兰和房间里面的陌生人暂时与我共栖一枝。

    在犹豫中我清楚地记得,当维克兰从黑暗中步出,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拉进去时,他汗湿的手把我惊得一颤。

    左边的墙上靠着一张三米长的床,占据着这个长方形房间。有一个穿着银色睡衣的男人——看上去像一具尸体——双手叠放在胸前,在床上瘫着,据我观察他的胸膛没有丝毫起伏。还有两个人,一个在右边的静物画前,另一个坐在床上准备着大麻烟卷。在那个看不出死活的人头顶墙面上,挂着一幅拜火教先知琐罗亚斯徳(波斯国教拜火教上祖)的巨幅画像。

    当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了三把被老旧抽屉隔开的巨大椅子,靠在朝街的墙上,各有一个人坐着。

    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几张身穿传统波斯长袍的画像散落四周。正对着床的方位有一套音响放在带镜衣柜的大理石顶上,两顶吊扇缓慢转动,刚好使人不至于被室内的烟雾惹烦。

    维克兰领着我去见坐在第一张椅子上的人,他跟我一样是个外国人,但更高。他修长的身体和腿在椅子上懒散地伸开,仿佛漂在浴缸里。我猜他约莫三十五岁。

    “他是康坎农,”维克兰说,催我向前。“是爱尔兰共和军人。”

    与我相握的手温暖干燥而有力。

    “去他的爱尔兰共和军!”他的第一个词带着北爱尔兰口音。“我是个阿尔斯特(北爱尔兰)人,阿尔斯特志愿者武装,但我不能指望像维克兰这样的粗野荡妇能明白,是吧?” 

    我喜欢他眼里自信的闪光,但不喜欢他嘴里盛气凌人的话。我收回手,朝他点头。
    “别听他的,”维克兰说。“他嘴里全是屁话,但是我从没见过比他玩得更嗨的外国人,我跟你讲。”
    他把我拉到那排椅子的第二个人跟前。我刚一靠近,那年轻人就吹燃了第三个人点着的大/麻烟。当火舌完全钻进烟管,一束火焰突然从烟斗口蹿出来,在年轻人的头顶炸裂开。
    “酷不酷炫!”维克兰喊道,伸手去够烟管。“林,这是纳温·亚戴尔,私人侦探,忠于上帝。纳温,这是林,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贫民窟的医生。”
    年轻人站起来与我握手。
    “你知道,”他说着,扭曲地笑了一下。“我还算不上一个侦探。”
    “没关系。”我回以微笑。“目前为止我也算不上一个医生。”
    第三个人,点烟斗的那个,吸了口烟然后递给我。我付之一笑,他就转而递给了床上的人。
    “我是文森,”他说,一边像快乐的幼犬一样握手。“斯图尔特·文森。我已经听过,呃,关于你的很多事了。”
    “每个婊子都听说过林,”康坎农说,接过床上的人递来的烟管。“维克兰对你说个没完,像他妈的追星族。林这,林那,林又他娘的怎么样……告诉我,你是不是给他舔了diao,维克兰?他真的那么好,还是吹的而已?”
    “天哪,康坎农!”文森道。
    “怎么啦?”康坎农睁大眼睛问。“怎么啦?我只是问个问题。印度仍有言论自由,对不对?至少说英语的地方是这样。”
    “别理他,”文森耸耸肩向我道歉。“他控制不住。他就是得了混蛋综合症之类的。”
    美国人斯图尔特·文森有着健硕的体格,明朗的面容和浓密蓬乱的金发,让他看起来像航海家或帆船运动员。事实上,他是个小有成就的毒/贩。我听说过他,就像他听说过我。
    “这是贾马尔。”维克兰忽略了文森和康坎农,把坐在床边的人介绍给我。“他有本事把那玩意进口,揉制,卷烟然后抽,完全自给自足。”
    “自给自足。”贾马尔重复道。他很瘦,有着变色龙般的眼睛,从头到脚都是宗教护身符。我开始数它们,同时被神圣感深深迷住,在他的微笑里感到恍惚。
    “自给自足。”我说。
    “自给自足。”他重复。
    “自给自足。”我说。
    “自给自足。”他重复。
    我本想再重复,但维克兰打断了我。
    “这是比利·布哈苏。”维克兰向静物画旁坐着的一个瘦小,奶油色皮肤的男子举手示意。比利·布哈苏双手合十致以问候,然后继续清理烟斗。
    “比利·布哈苏是个送货员,”维克兰介绍道。“你想要什么他都能给你带来,任何东西,不管是姑娘还是雪糕之类的。去试试,真的,让他给你拿个雪糕,他能办到,就现在。去问他!”
    “我不想——”
    “比利,去给林拿一个雪糕!”
    “现在就去。”比利回答,把烟斗放在一边。
    “别去,比利。”我举起手道。“我不想要雪糕。”
    “但你喜欢雪糕。”维克兰说。
    “不至于派个人去拿,维克兰。你待着就好,老兄。”
    “如果他要去取东西,”康坎农在角落里喊。“我建议既带雪糕又带姑娘。要俩姑娘。”
    “听到没,比利?”维克兰催道。
    他走近比利,把他一把从床上拖下来。但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从床上传来。维克兰突然噤声,像被人用枪指着一样。
    “维克兰,”那个声音说。“你坏了我的兴致。”
    “哦,该死!啊,该死!啊,该死!对不起,丹尼斯,”维克兰结结巴巴地说。“我只是带着林熟悉一下,介绍给兄弟,呃——”
    “林,”床上的人睁开眼睛看着我。那是双令人称奇的灰眼睛,像天鹅绒一样熠熠发光。
    “我的名字是丹尼斯,很高兴见到你。请随意些,无需客气,mi casa,es sucasa(四海一家)。”
    我走向前,丹尼斯的话使我鼓起一丝勇气。他的目光跟着我回到床脚,嘴角的微笑宛若祝祷。
    “哇哦。”文森轻轻说,站到我身边。“丹尼斯,天哪,看见你回来真是太好了!那么那边怎么样?”
    “相安无事。”丹尼斯喃喃念道,仍在朝我微笑。“非常宁静,直到几个月前。”
    康坎农与年轻的侦探亚戴尔走了过来。每个人都盯着丹尼斯。
    “这是个了不起的荣幸,林。”维克兰说。“丹尼斯看着你呢。”
    房间内出现了倾刻沉默,接着被康坎农打破了。
    “是啊,真了不起!”他从牙缝中低吼。“我在这待了他妈的六个月,消耗着我的聪明才智,嗑你的药,喝你的威士忌,你只睁开过眼睛两次。现在林一走进来你就盯着他,像他狗日的着了火一样。我到底算什么,丹尼斯?彻头彻尾的贱货?”
    “完全没错,哥们。”文森轻轻说。
    康坎农放声大笑,丹尼斯有些不自在。
    “康坎农,”他轻声私语道。“我对你像形影不离的朋友,但你毁了我的兴致。”
    “抱歉,伙计。”康坎农讪笑。
    “林,”丹尼斯咕哝着,身体仍纹丝不动。“请不要认为我对你有所怠慢,我现在要休息了。很高兴见到你。”
    他转向维克兰。
    “维克兰,”他低沉而洪亮地说。“请息事宁人吧。你毁了我的兴致,如果能静下来我将非常感激。”
    “当然,丹尼斯。抱歉。”
    “比利·布哈苏?”丹尼斯柔声说。
    “有何吩咐?”
    “去他的雪糕。”
    “去他的雪糕,丹尼斯?”
    “去他的雪糕。今天没人要吃雪糕。”
    “是的,丹尼斯。”
    “搞清楚了吗?”
    “去他的雪糕。”
    “至少三个月我不想听到‘雪糕’这个词。”
    “是的,丹尼斯。”
    “好。现在,贾马尔,请再为我准备一支烟卷,要又大又强,效力无边,惊世骇俗。同情一下我吧。再见,在座的各位。”
    丹尼斯把手叠在胸前,闭上眼睛,进入了死一般的,每分钟呼吸五次的安宁状态。
    没人发出声响或有所动作,贾马尔急匆匆地准备一支效力无边的烟卷,所有人的目光聚焦在丹尼斯身上。我扯了扯维克兰的衣服。
    “来吧,咱们离开这。”我把维克兰推出房间。“再见,在座的各位。”
    “嘿,等等我!”纳温在后面喊,从法式大门冲出来。
    回到街上,清新空气把纳温和维克兰吹醒了,他们快步走跟上我。微风从荫蔽的三层式建筑中穿堂而过,拂过茂密的树木,从附近的萨松船坞带来浓烈的鱼舰味。
    阳光从林木的间隙洒落,当我在其中穿行,时而被阳光淋遍全身,时而在树荫中漂流。天空一碧如洗延伸至海边,乌鸦聚集在公交车顶享受凉风,横冲直撞的商贩推着手推车高声叫嚷。
    这是非常典型的孟买气候,让每个孟买人怡然自得,只想放声歌唱。当我和一个相向而行的男人擦肩而过时,我发现我们都哼着同一首北印度情歌。
    “真有趣。”纳温注意到。“你们撞歌了,老兄。”
    我笑了。在这般晴好纯蓝的孟买天候里,我只想再唱几句。忽然,维克兰插入我们之间问道:
    “所以,有何进展?你拿到了吗?”
    我不常去果阿的原因之一,就是每次都有人让我在那帮做点事。当我三周前告诉维克兰我在果阿有个任务,他就叫我帮他做点事。作为一笔现金贷款的抵押,他把他妈妈的一件结婚首饰押给了一个高利贷债主。那是一条镶有小红宝石的项链。维克兰还了钱,但那个骗子拒绝归还项链,并让他亲自到果阿取。知道了我正巧给那个骗子敬畏的桑杰(孟买富商,语音通讯公司总裁)公司黑/手/党组织工作后,维克兰就让我去会会他。
    我去了,成功取回了项链。但维克兰还是高估了那高利贷者对黑/手/党集团的敬畏。他让我徒然等待了一个星期,一次又一次推延会面,不断散布抹黑我和桑杰集团的讯息直到他最终同意递交项链。
    但为时已晚。他是个贼匪,那他辱骂的黑手党集团就是艘贼船。我找了四个为桑杰公司工作的当地人,把我和他之间的中立混球揍得抱头鼠蹿。
    我们与那个骗子当面对质。他交出了项链。此后其中一个当地人与他来了场公平对决,然后在一场不公的斗殴中又揍了他一顿,打得他服服帖帖。
    “怎样?”维克兰问。“你到底拿没拿到?”
    “给。”我把项链从夹克口袋里拿出来交给他。
    “哇!你办成了!我知道你靠得住。丹尼有没有给你找麻烦?”
    “把贷款源从你的单子上划掉了。”
    “Thik(好吧)。”他说。
    他把宝石项链从它的蓝丝绸小袋子里倒出来。红宝石在他的掌心中流光溢彩。
    “听着,我要……我要把这个带回家给我妈,就现在,我能用的士顺路搭你们一程吗?”
    “你走的是另一条路。”当维克兰招停一辆的士时我说。“我要走回去找我的自行车,在利奥波徳。”
    “如果你不介意,”纳温柔声说。“我想跟你走一段。”
    “你随意。”我看着维克兰把丝绸小袋放进衬衫内侧,答道。
    就在他将要踏进的士的时候我拦住了他,悄声说道:
    “你在干什么?”
    “什么意思?”
    “你不能在毒/品问题上对我说谎,维克。”
    “说什么谎?”他抗议道。“该死,我只是来了点‘赤砂糖’(劣质海/洛/因),就这样,那又如何?再说这是康坎农的货,他付了钱,我——”
    “别激动。”
    “我一直波澜不惊,你知道我的。”
    “有些人能改掉旧习,维克兰。康坎农算其中一个,而你知道你不算。”
    他笑了。那一刹那好像以前的维克兰回来了,那个会单枪匹马去果阿取项链的维克兰,那个从一开始就不会让任何他妈妈的珠宝落入高利贷者之手的维克兰。
    当他进入的士时,笑容在他眼里隐去了。我目送他离开,同时担忧着他面临的现状:一个被爱情毁了的乐天派。
    我往回走,纳温跟了上来。
    “他经常说起那个英国姑娘,不厌其烦。”纳温说。
    “这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但没人理会。”
    “他也经常说起你。”纳温说。
    “他话太多了。”
    “他也说卡拉,狄迪耶,丽萨。但大部分还是在说你。”
    “他话太多了。”
    “他说你是越狱出来的。他说你正亡命天涯。”
    我停下脚步。
    “现在是你话多了。这叫什么,传染病吗?”
    “不,听我解释,你帮助过我的一个朋友,阿斯兰……”
    “哈?”
    “我的一个朋友——”
    “你在说啥?”
    “几周前的一个晚上,巴拉德码头附近。你在紧要关头帮了他一把。”
    一个年轻人,半夜在巴拉德码头附近朝我跑来,两边都是森然紧闭的商铺,他无路可逃。接着,年轻人停住了,街灯洒下树影,他不得不孤军奋战,但很快就不再孤身一人。
    “那又怎样?”
    “他死了。三天前。我找过你,但你当时在果阿。我想趁此机会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
    他畏缩了。我对他板着脸,因为他提起了越狱,而我只希望他讲重点。
    “他是我大学同学。”他平心静气地说。“他喜欢夜半在危险地带漫游,就像我,也像你。不然当时你就不会在那,与他并肩战斗。我想,可能你愿意知道这个。”
    “你在开玩笑?”
    我们站在薄荫里,相距一英尺远。
    “你什么意思?”
    “你把越狱的事旧事重提,就为了告诉我阿斯兰的死讯?就为了这个?你是疯了还是怎么样?”
    “我猜,”他显得受伤又恼怒。“我是疯了,疯到以为你能真正明白我的意思。我后悔打扰你了,没别的事了,我道歉,这就走。”
    “等会!”我说。“等会。”
    他的一切都无可指摘:诚意的目光,自信的站姿,还有笑容里的光芒。直觉总是自有选择,我直觉上很喜欢这孩子,这个站在我面前的年轻人看上去勇敢却又伤透了心。他的一切都无可挑剔,这可不多见。
    “好吧,是我错了。”我边说边举起一只手。
    “没关系。”他又放松下来。
    “那,我们再回到维克兰说的越狱吧,瞧这种话题,可能引起国际刑警的兴趣,也总是能引起我的兴趣。你明白吧?”
    那根本不是个问句,他也知道。
    “去他的国际刑警。”
    “你是个侦探。”
    “那也去他的侦探。这是那种你不会向朋友隐瞒的话题,你明白吧?没人告诉过你吗?我在这条道上长大,我很清楚。”
    “但我们不是朋友。”
    “就目前而言。”纳温笑了。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
    “你喜欢散步吗?”
    “我喜欢边走边聊。”他说,跟着我走进了乌泱泱的人群中。
    过了一会,他又说:“去他的国际刑警。”
    “你真的很健谈,是吧?”
    “还有爱好散步。”
    “好吧。那就给我讲讲三个适宜散步讲的故事吧。”
    “可以啊,当然。第一个故事?”
    “丹尼斯。”
    “你明白,”纳温笑了,同时巧妙地避开了一个头顶扛着一大捆碎纸的女人。“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除了你自己见到的,我也只能告诉
你我听说的。”
    “愿闻其详。”
    “他父母双亡,听说对他打击很大。他们是豪门,有什么东西的专利,非常值钱。六千万,留给了丹尼斯。”
    “又不是有六千万美元的房子。”
    “当他在催眠状态的时候,他的钱用来搞了信托。”他答道。
    “你的意思是他睡着的时候?”
    “不止是睡着。丹尼斯入定了。他的心跳和呼吸经常减慢到接近于零。常理而言,那是死亡。”
    “你在开玩笑,侦探。”
    “没有。”他笑了。“去年好几个医生都给丹尼斯开出过死亡证明,但他总是一再苏醒。贾马尔,自给自足那个,计过数。”
    “好吧,所以丹尼斯只是间或的,常理上的死亡。那当他的牧师还有会计肯定是件麻烦事。”
    “当丹尼斯在催眠状态的时候,他的房产在信托名下。他只用有限的钱买了我们刚去的那所公寓,然后把自己安置在恍惚状态下惬意无比的范围内。”
    “这都是你听说的?还是侦查到的?”
    “二者均沾。”
    “好吧。”我道,等着一辆车在我们跟前倒车。“不管他什么来头,我敢保证这辈子没见过别人比他更能躺。”
    “可不是嘛。”纳温露齿而笑。
    我们一起陷入了思考。
    “第二个故事?”纳温问。
    “康坎农。”我往前走。
    “他在我的健身房打拳击。我对他不太了解,但能告诉你两件事。”
    “哪两件?”
    “他会用一种卑劣的左勾拳打锣,响声很大,但是要是没打中,他整个人都会摔倒。”
    “嗯哼?”
    “屡试不爽。他用左拳突刺,用右拳猛击,还经常把左直拳举得太高,让自己毫无防卫但他动作迅速,从不失手。他真的有两下子。”
    “然后?”
    “第二,我能说他是唯一带我穿过那扇门去见丹尼斯的。丹尼斯爱他,为他醒着的时间超过任何人。我听说他真的想收养康坎农。这很麻烦,因为康坎农比丹尼斯大,我也不知道印度有没有法律上的收养白种人的先例。”
    “什么叫领你穿过那扇门?”
    “唉,有成百上千的人想与催眠状态的丹尼斯会面。他们觉得既然他能暂时的死亡,就能与永恒的死神交流。几乎没人能进去。”
    “除非你走到跟前敲门。”
    “你不明白。当丹尼斯开始入定时没人敢走到跟前敲门。”
    “得了吧。”
    “前所未有,真的。直到你出现。”
    “我们已经会见了丹尼斯。”我边说边等一辆四轮手推车过去。“再说说康坎农。”
    “我说过了,他在我的健身房打拳击。他是个街头战士,我对他知道的不多。他看上去是个潮人,热爱开趴。”
    “他那张嘴真厉害。在他的年纪你可不会这样有恃无恐地说话。”
    “你的意思是我该留意着他?”
    “只是在他犯混的时候。”
    “那第三个故事?”
    我离开了一直走的那条路,踏上一掌宽的人行道。
    “我们去哪?”他跟上我。
    “我要去喝果汁。”
    “果汁?”
    “今天很热,你有什么问题吗?”
    “哦,没什么,挺爽的。我也爱果汁。”
    想想孟买三十九度的高温,一杯柠檬水加冰,加上贴近头顶的最大档电风扇:简直爽到极点。
    “所以……私人侦探是什么情况?那是真的吗?”
    “是啊。虽然起因有些意外,但我已经干了将近一年了。”
    “什么意外会让人去做私人侦探?”
    “我当时在考法学学位,”他笑道。“费了番力气。我在最终学年研究了一篇论文,关于私家侦探以及他们在司法系统中产生的不良影响。不一会,我就只对侦探部分感兴趣了。然后我辍学了,就为了试一下。”
    “那进行得怎么样?”
    他笑了。
    “离婚远比证券交易所好预测得多,也更健康。我处理过几个离婚的案子,但之后就再也不接了。我跟过一个导师,真的很有一套。他在离婚界待了三十五年,还是乐此不疲。我就不行。搞外遇对已婚男人来说不是件平凡的事,对我来说总是老套的悲情电影。”
    “那你离开了离婚案这片膏腴之地以后呢?”
    “目前我总计找到了两只失踪宠物,一个失踪丈夫,还有一盆失踪的焙盘菜。”他说。“看起来我所有的当事人——上帝保佑他们——都是要么客气过头,要么懒得亲自走动。”
    “但你喜欢当侦探。你很有冲劲,对吧?”
    “我觉得这个故事结束你就知道真相了。作为律师你永远只能看到真相的一面。事实就是这样,就算那只是一盆失窃的祖传焙盘菜。在每个人都撒谎成性之前,真相就是这样。”
    “你会觉得厌倦吗?”
    “不知道。”他微笑,再次移开目光。“取决于我多能干吧,我猜。”
    “或者你有多糟。”
    “或者我有多糟。”
    “我们已经讲到第三个故事了。”我说。“纳温·亚戴尔,来自爱尔兰的印度私人侦探。”
    他笑了,白牙泛起光,又很快隐去。
    “没讲多少,真的。”
    “纳温·亚戴尔。”我念道。“哪个部分你觉得更操蛋,印度还是爱尔兰?”
    “对印度人来说我太英式了,”他笑了。“对爱尔兰人来说我又太印度了。我父亲……”
    对大多数我们这样的人来说,父亲意味着崎山险谷。我在一边等候他艰难地重提话题。
    “在他抛弃我和我妈之后,我们露宿街头。在我五岁之前我们都睡大街。但我不太记得了。”
    “发生什么了?”
    他将目光投向街道,眼神在流动的色彩与神态之间游移不定。
    “他得了肺结核,”年轻的侦探说。“他立了遗愿,提名了我妈。结果他赚得很多,不知怎的我们就突然富裕了。然后……”
    “一切都变了。”
    他看着我,仿佛自己失言了。
    头顶的电扇吹得我头疼。我向侍者打手势,让他调小一档。
    “你冷了?”他嘲笑道,把手放在旋钮上。“尝尝这个。”
    他把电扇调到暴风般的五档。我感到脖子都要冻僵了。我们付了钱然后走人,远远听到他的“拜拜”。
    “2号桌,又免单!”
    “我爱这里,”纳温在我们离开时说。
    “真的?”
    “是啊。好喝的果汁,恶意的侍者,完美。”
    “你和我可能常来往,侦探。我们可能相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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